申請方式 :

函文並檢附拍攝相關附件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正本)、檜意森活村股份有限公司(副本),函文規定請參閱以下內容
STEP 2

待審核通過後將再與申請單位聯繫後續配合內容。
STEP 3
函文單位
1.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觀管理處(正本)
地址:600嘉義市東區文化路308號
2.檜意森活村股份有限公司(副本)
地址:600嘉義市林森東路1號 行銷企劃部收
函文內容
1.拍攝單位
2.拍攝日期
3.拍攝時間
4.拍攝地點
函文附件
1.拍攝大綱或企劃書
2.連繫窗口
聯絡方式及申請時間
Address
600嘉義市林森東路1號
Phone
05-276-1601 分機2831
媒體拍攝聯絡窗口:行銷企劃部
請於拍攝前7天提出需求。
場地拍攝規範及注意事項
1
本場所全面禁菸,嚴禁用火。
2
活動所需相關設備及電力需自備。
3
請務必遵守活動期間不得有任何形式之營利、跨核定區域活動及核定活動外之行為,並於活動後應恢復活動場地環境清潔。
4
活動所需棚架、舞臺、展示看板、棚架與舞臺之背板等設施, 應以維持出入口動線通暢為原則,並接受本園區之協調機動調整。
5
本園區開放之拍攝空間,如有造成本園區古蹟建物、場地或設施設備之損壞,需由場地租借方負擔相關修復及損害賠償責任。
6
使用單位若發生違背租借規範,本公司有權立即停止或取消拍攝使用權。
7
申請人應對活動行為及安全負責,並遵守噪音管制相關規定,不得妨害安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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